

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
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,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,
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「高抬貴手」,卻無回應,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,
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,張先生氣得說︰「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?」
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。
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,
今年6月4日下午,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,
手機忘在車上,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,
他急得團團轉,馬上報警,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,他發出數通簡訊,
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,都沒有回音。
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
張男找不回手機,婚期因而延期,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,
最後竟然分手,讓他很鬱卒。
撿到女子:不知有簡訊
今年10月,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
,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,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,
邱男到案說,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。
31歲的邱靜瑩供稱,6月在永和市搭計程車時撿到,
因弟弟手機壞掉,才給他使用;邱女說,
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,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,
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,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,她覺得很抱歉,
「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!」
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
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,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,
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,邱女雖表歉意,
但張先生堅提告訴,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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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是撿到手機的人
你會怎麼做
還記得今天七月去雪梨時
在Hyde Park Barracks裡
聽到手機在響的聲音
撿到了一隻手機
當下沒有多想
直接接了電話
跟她說會放在櫃檯
自己去拿
我想不是我們的就不要強佔
而且手機的主人一定很著急
試想你重要的東西不見時
你是否會像在熱鍋上的螞蟻般的緊張
所以下次要將東西佔為己有時
再想想吧
我相信因果會循環
不管在任何事上